為豐富海洋生命兼顧漁業資源,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22日與台灣漁業永續發展協會、淡水區漁會在新北市淡水區海域放流5公分大小的黑鯛魚苗20萬尾。這批活跳跳的小黑鯛放流來源明確,且無藥物殘留,從活魚車搭滑梯,游入淡水石滬區海域,為漁業資源與海洋環境生態平衡注入新活力。
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長汪昭華表示,為了增加新北市轄屬海域漁業資源,持續輔導漁會提出放流申請,今(103)年度除了今天在淡水海域放流20萬尾黑鯛魚苗外,另規劃將於金山及貢寮海域放流黑鯛或銀紋笛鯛魚苗、瑞芳海域放流嘉鱲或黑鯛魚苗。
「放流申請者,應該評估放流物種屬於放流地點的原有分布種類,不可放流外來種」,汪昭華提醒,不論是慈善宗教團體或珍惜生命的放流民眾,在選擇放流物種及放流地點時,必須確保魚苗健康且無病毒害。最好參考農委會公告表列的建議,讓適當的魚種放流在適合的地點,以避免不當放流造成生命的死亡,汙染海域並破壞海洋生態。
「對的魚要放在對的地方」,汪昭華說,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0年4月1日公告實施「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」,其中清楚表列了我國海域建議放流之物種及放流地點,不論是政府機關、公民營機構、學校、團體或個人於海洋、潮間帶及潟湖從事水產種苗放流行為,都應該於放流日15日前,填具放流申請表,並檢附相關文件向放流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同意後,才可以進行放流。違反規定者將處以3萬至15萬元的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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