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慶涉嫌於民國(下同)103年12月間至104年4月間操縱台硝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台硝公司)股價,及於106年8月間至同年9月間操縱統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統盟公司)股價,而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情事,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(下稱臺北地檢署)提起公訴。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(下稱「投保中心」)為保障投資人權益,擬以刑事起訴書所載事實及相關法條為基礎,即日起針對前述情事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,辦理民事求償事宜,請符合資格之投資人儘快備妥文件並填具表格,於109年1月31日前寄回投保中心,以便統一辦理,
被告邱連春、李鳳秋等人涉嫌使翔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翔耀公司)民國(下同)104年第2季起之財務報告及10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說明書不實,而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情事,業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(下稱桃園地檢署)提起公訴。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(下稱投保中心)為保障投資人權益,擬以刑事起訴書所載事實及相關法條為基礎,即日起針對前述情事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,辦理民事求償事宜,請符合資格之投資人儘快備妥文件並填具表格,於109年2月10日前寄回投保中心,以便統一辦理。
受理條件:
(一) 台硝公司:於104年4月7日(含)至104年4月29日(含)止於市場上「買進」(含融券買進回補)台硝公司股票,經扣除於前開期間內賣出台硝公司股票所獲利益後,仍受有損害者。
(二) 統盟公司:於106年8月16日(含)至106年9月11日(含)止於市場上「買進」(含融券買進回補)統盟公司股票,經扣除於前開期間內賣出統盟公司股票所獲利益後,仍受有損害者。
投保中心網站(https://www.sfipc.org.tw),投資人服務專線(02)2712-8899,地址:臺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78號12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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